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5-051
债券代码:111021 债券简称:奥锐转债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于“奥锐转债”2025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举座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职何诞妄记录、误导性敷陈
梗概枢纽遗漏,并对其内容的信得过性、准确性和圆善性承担法律包袱。
要紧内容指示:
?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25 日
? 可转债除息日:2025 年 7 月 28 日
? 可转债兑息日:2025 年 7 月 28 日(由于 2025 年 7 月 26 日为休息
日,可转债付息日顺延至 2025 年 7 月 28 日,顺缓时期不另付息)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向不特定
对象刊行的可转机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25年7月28日驱动
支付自2024年7月26日至2025年7月25日历间的利息。字据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刊行可转机公司债券召募阐发书》(以下简称“召募阐发书”)及《向不特定对
象刊行可转机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联系条件
的章程,现将联系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该可转机公司债券及改日转机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往返所上市。
第五年2.00%、第六年2.50%。
券面值的115%(含终末一期利息)的价钱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机公司债券。
本次刊行的可转债接受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时势,到期反璧本金和终末一年
利息。
①年利息盘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债握有东谈主按握有的可转债票
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刊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确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盘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刊行的可转债握有东谈主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过去”或“每年”)
付息债权登记日握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过去票面利率。
②付息时势
A、本次刊行的可转债接受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时势,计息肇始日为可转债
刊行首日。
B、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刊行的可转债刊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确当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沐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往返日,顺缓时期不另付息。每
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C、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往返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往返日内支付过去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央求转机成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握
有东谈主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D、可转债握有东谈主所取得利息收入的应答税项由握有东谈主承担。
月1日,T+4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往返日(2025年2月1日)起至可转债到期
日(2030年7月25日)止(如遇法定节沐日或休息日则延至自后的第一个职责日,
顺缓时期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决策
字据《召募阐发书》相关条件的章程,本次付息为“奥锐转债”第一年付息,
计息时期为2024年7月26日至2025年7月25日。本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0.3%(含税),
即每张面值东谈主民币100元的可转机公司债券兑息金额为东谈主民币0.3元(含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和兑息日
(一)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5年7月25日
(二)可转债除息日:2025年7月28日
(三)可转债兑息日:2025年7月28日
四、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5年7月25日上海证券往返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
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举座“奥锐转债”握有东谈主。
五、本次付息方针
(一)本公司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缔结托福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公约,委
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依期足额将债券兑付、
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
据公约间隔托福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工作,后续兑付、兑息职责由本公司自行负
责办理,相关奉行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兑息日2个往返日前
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
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认同的其他机构),投资
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对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阐发
(一)字据《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个东谈主所得税法》以过甚他相关税收礼貌和文献
的章程,本期债券个东谈主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交纳公司债券个东谈主利息收入
所得税,纳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面值东谈主民币100元的本期债券本次兑息
金额为东谈主民币0.3元(税前),本色派发利息为东谈主民币0.24元(税后)。本期债券
利息个东谈主所得税将长入由各兑付机构安稳代扣代缴并平直向各兑付机构场所地
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执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东谈主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
由此产生的法律包袱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二)字据《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过甚他相关税收礼貌和文献
的章程,对于握有可转债的住户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交纳,即每张面值
东谈主民币100元的本期债券本次兑息金额为东谈主民币0.3元(含税)。
(三)对于握有本期债券的及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东谈主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等
非住户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字据2021年11月22
日发布的《对于不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商场企业所得税、升值税计谋的公告》
(财税202134号)等章程,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
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商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升值税。因此,
对于握有本期债券的非住户企业(包括QFII,RQFII),公司按税前兑息金额派发
利息,即每张面值东谈主民币100元的本期债券本次兑息金额为东谈主民币0.3元(含税)。
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限制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缔造的机构、步地取得的
与该机构、步地有本色连络的债券利息。
七、本次付息的相关机构及连络时势
(一)刊行东谈主: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天台县八齐工业园区
连络部门:证券法务部
连络电话:0576-83170900
(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街谈新闸路669号博华广场
连络东谈主:王子阳、庞军
连络电话:021-38676666
(三)托管东谈主: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包袱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连络电话:021-38874800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